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我市经济领域特别是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行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及省、市职称评审工作的统一部署与相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青岛市高级经济师(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方向)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范围与对象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其他组织中,专职或主要从事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战略规划咨询、市场调研与分析、投资可行性研究、企业管理咨询、风险评估与合规咨询等)工作,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 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学历与资历要求:
-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工作满2年。
-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工作满5年。
-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工作满10年。
- 专业能力与业绩要求:
-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国内外现代经济管理方法和发展趋势,具有丰富的咨询服务实践经验。
-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成员,主持或主要参与完成过重要的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项目(如区域/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企业改制上市方案设计、重要市场研究课题等),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获得相关部门或服务对象的良好评价。
- 具备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咨询服务工作的能力。
- 学术成果要求:
- 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撰写过高水平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项目方案等(需经相关机构采纳或出具证明),能体现其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具体申报条件细则及破格条件,请参照《山东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及本市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 申报材料与要求
申报人员需通过“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并按规定提交以下材料(具体要求以平台指南为准):
-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 反映本人学历、资历、现有职称、年度考核、继续教育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 反映本人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的材料:包括主持或参与的重要咨询服务项目合同、报告、结题证明、采纳证明、效益证明等;获奖证书;作为负责人或骨干承担项目的证明材料。
- 反映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发表的论文、著作、译著,或提交的未发表但被采纳的重要调研报告、咨询方案等及其采纳证明。
-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如《“六公开”监督卡》、诚信承诺书等。
所有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 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民主评议推荐及审查、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复核、评委会评审、结果公示及核准发证等程序进行。评审将采用材料审阅、面试答辩(如需)等多种方式,综合评价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能力、业绩贡献和实际水平。
五、 时间安排
- 网上申报时间:预计为2024年X月X日至X月X日(具体时间请密切关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
- 材料报送时间: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按系统提示及各区市、各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纸质材料。
- 评审与答辩时间:预计X月至X月进行。
- 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六、 其他事项
- 本年度职称评审相关政策文件、申报流程、材料要求等详细内容,将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及“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服务平台”及时发布,请申报人员及相关单位密切关注。
- 申报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相应学时要求。
- 评审收费标准按省、市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精心组织,严格审核,确保申报推荐工作有序开展。
做好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对于激发我市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行业人才创新活力,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把握机会,积极申报。
特此通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4年X月X日